3月11日,中整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正式启动,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8月开始现场初评。
按照评价工作要求,参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同时,截至5月15日前,依据现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式运营满2年,且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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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医美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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