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 近日,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收到多家会员单位的反映:深圳市某税务局在开展增值税免税纳税人风险核查工作中,将多家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的销售收入作为应税项目征收增值税及滞纳金。
对此,众多会员单位向协会反映情况,请求协会代表医美行业与税局沟通。认为医美机构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行业协会应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取得共识。
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自接到会员单位反映后,组织召开医美机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有关税法知识专题学习会,邀请了税法法律专家、税务专家到现场就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法、现行的税收管理体系、行业相关税收政策等四个方面知识进行了细致地讲解,深层分析了深圳市医疗(包括医疗美容)等经济产业相关领域税收法律知识及存在的税收风险,为深圳市医疗美容行业更加规范、科学的开展税收缴税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
2018年3月23日,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了情况反映函,并反映了协会和各医美机构的诉求。税务机关高度重视,于3月28日邀请协会会长、执行会长等一行面商相关事宜。
经过与税务关的面对面沟通、交流,反复磋商,双方就现行税法的法理内涵、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服务指导价等税务问题达成一致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