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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祛痘丸”高价卖,美容店摊上大事了
来源:[www.onlyzx.com] 时间:2017-04-05 12:29:04 编辑:【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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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温州都市报消息 为非法牟利,美容店老板未经批准私自制售“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3月29日,吉林一家美容店老板王某,以及其外甥女汪某分别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琴(化名)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经营一家美容店,去年4月份,经人推荐,她通过微信以每瓶120元的价格,向吉林省一家美容院购买了1瓶“院内专用祛斑丸”、2瓶“院内专用祛痘丸”。去年7月份,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时,查获“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各一瓶,经鉴定,认定为假药。小琴表示,她吃掉了一瓶祛痘丸。

  原来小琴店里购进的这些“药丸”均出自吉林女子王某和汪某之手。王某在吉林省扶余市经营美容店;汪某是王某的外甥女。王某在经营中发现,很多顾客都有祛痘、祛斑的意向和需求,觉得发现了“商机”,于是自己制作“祛痘产品”用于出售。

  经查,从2015年1月份开始,王某从网上购买了一台制作药丸的机器及药丸的包装和盒子,再从药店购买了药材,然后在美容院内对所购原料进行加工、分装。王某同受雇用的汪某一起,用微信和上门推销的方式对“祛痘丸”、“祛斑丸”大肆宣传,并通过美容店和微信进行销售。

  去年10月19日,温州执法人员赶赴吉林办案,在王某的美容店内查获6瓶“院内专用祛斑丸”、 17瓶“院内专用祛痘丸”。王某生产、销售“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分别达2760瓶和2150瓶,每瓶售价120元人民币,涉案金额合计58万余元。

  这些“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未标明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假药。根据目前调查,未发现这些“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有出现不良后果。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汪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分别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故依法将两人起诉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法院。据温州都市报消息 为非法牟利,美容店老板未经批准私自制售“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3月29日,吉林一家美容店老板王某,以及其外甥女汪某分别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琴(化名)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经营一家美容店,去年4月份,经人推荐,她通过微信以每瓶120元的价格,向吉林省一家美容院购买了1瓶“院内专用祛斑丸”、2瓶“院内专用祛痘丸”。去年7月份,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时,查获“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各一瓶,经鉴定,认定为假药。小琴表示,她吃掉了一瓶祛痘丸。

  原来小琴店里购进的这些“药丸”均出自吉林女子王某和汪某之手。王某在吉林省扶余市经营美容店;汪某是王某的外甥女。王某在经营中发现,很多顾客都有祛痘、祛斑的意向和需求,觉得发现了“商机”,于是自己制作“祛痘产品”用于出售。

  经查,从2015年1月份开始,王某从网上购买了一台制作药丸的机器及药丸的包装和盒子,再从药店购买了药材,然后在美容院内对所购原料进行加工、分装。王某同受雇用的汪某一起,用微信和上门推销的方式对“祛痘丸”、“祛斑丸”大肆宣传,并通过美容店和微信进行销售。

  去年10月19日,温州执法人员赶赴吉林办案,在王某的美容店内查获6瓶“院内专用祛斑丸”、 17瓶“院内专用祛痘丸”。王某生产、销售“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分别达2760瓶和2150瓶,每瓶售价120元人民币,涉案金额合计58万余元。

  这些“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未标明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假药。根据目前调查,未发现这些“院内专用祛痘丸”、“院内专用祛斑丸”有出现不良后果。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汪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分别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故依法将两人起诉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法院。

文章标签: 祛痘丸 销售假药罪 院内专用祛痘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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